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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户内其他人可以继续经营。土地经营权由村集体确定,以户为单位承包,个人无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成为遗...
就看你你们这些子女是否愿意按照你父亲的意愿办理。愿意,那没什么话说。不愿意,那么遗书是你父亲写的,那么有效。但是你父亲只能处分他自己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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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承包的林地可以继承,但仅限于承包期。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一般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土地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当依法继承承包收益。 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你家的问题要看你们的户口关系如何,如果子女户口都已脱离了家庭户口,两位老人又都已去世,那么只能由村集体收回了。
你父亲和你母亲生前的积蓄和房产应当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中的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依法应当由你父亲和你姐妹继承。另一半和你父亲继承你母亲的财产,才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只能就自己所有的部分与你继母签协议,而不能处分属于你母亲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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