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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可参考下面的情形:(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二)侵犯优先购买权...
一、一方出于欺骗的故意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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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概括如下:1。房地产分离出售,合同无效。由于房屋建在土地上,是土地的附着物,不可分离,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让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出售给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售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该买卖合同无效。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转移无法发生法律效力。即便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也是无效的。因此,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经收取了房价,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当事人仍然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出售前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住房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售租赁房屋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相同,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相同等。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布房屋买卖无效。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以个人名义登记,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售时,只能出售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无效。6、价格欺诈,明显不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质量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可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因价格无故后悔,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者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与出卖人重新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大体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个大类是所有合同都适用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个大类就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具有的包括其独特性质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房地产分离出卖的; 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的; 3、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 《民法典》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一方出于欺骗的故意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是一方出于欺诈的故意。二、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屡见不鲜,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表现在公有房的买卖为最多。某些单位的负责人和买受人串通,以低价出卖国有或者集体的房屋,达到损公肥私的目的。二是规避法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房屋买卖的出卖人出于逃避债务的需要,假借房屋买卖的名义和所谓的买受人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三、一方胁迫另一方强买强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四、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无过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简单说是一方或双方的主观的原因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属于禁止性流转的不动产的法律规定不了解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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