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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首先应该由规划部门认定是违章建筑,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在60天之内,没有申请行...
在我看来,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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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法建筑,可以依法拆除。但可以要求赔偿,拆除非法建筑也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体,就有所有权,即使是非法建筑,也不能否认非法建筑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即违法行为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建设行为是违法行为,但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责任,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责任,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应当予以赔偿。《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项目成本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的,没收实物或者处以下的罚款。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在我看来,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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