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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申请后,要先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才受理,受理后要60天才能作出认定决定,然后才是送达,送达又要20天,因此工伤认定书多久下来一般是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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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书在劳动局受理后的30日内下达; 2.伤口愈合后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认定工伤几个月一般劳动局会把一个季度的工伤鉴定人员集中起来鉴定,看申报的巧不巧了,巧的话一个月内就可以鉴定,不巧的话3个月内鉴定; 3.鉴定过后60日内下达工伤鉴定结论书; 4.工伤不是想休息多久就是多久的,可以让医生开病假条,按照病假条算工伤假期; 5.如果医生不开病假条了,但是伤口痛还是影响工作,那么可以请事假休养,等工伤鉴定的时候同时鉴定工伤假期,这时候病假条就不作数了,按照鉴定的工伤假期计算,时间长的事假改成工伤假,时间短的多休息的天数就作事假; 6.如果没有开到病假条,可以申请鉴定的时候直接选择鉴定伤残等级和工伤假期。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自受伤之日起30日,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1年。 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为60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接到申请后,要先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才受理,受理后要60天才能作出认定决定,然后才是送达,送达又要20天,因此工伤认定书多久下来一般是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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