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教唆、诱骗、胁迫、纵容或者包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歧视、侮辱、体罚、虐待、遗弃、买卖未成年人或者...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有关部门、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未成年人的矫治、帮教和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政、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有流浪乞讨、离家出走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并安全护送其到政府设立的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并通知公安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使用、不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卫生等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托管机构,应当及时责令整改,依法进行处理。对无证经营的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429人已浏览
1,055人已浏览
1,3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