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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处理时间:法定工...
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7706504投诉电话:028-86959130条件:参加医疗保险跨统筹地区流动参保人员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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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电话查询:电话咨询:028-87706504投诉电话:028-86959130。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办理资料:1。参保证明(原件)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继续申请表(原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费:不收费处理流程:1、受理二、审核医疗转入人员参保信息3、初审医疗转入资料4、复审医疗转入资料5、医疗转入办理网上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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