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命名表彰的市劳动模范,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XX授予“XX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
对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劳动模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荣誉津贴。所需经费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支付。企业在改制、转让、兼并过程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综合性的暂住人口管理临时协调机构,建立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暂住人口的相关管理工作。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发放租金核减:(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二)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6平方米的;(四)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五)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六)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本规定第二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有下列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之一,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一)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适用依据错误的;(四)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六)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七)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前款所称的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等有权机关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0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3,375人已浏览
1,3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