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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来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对方不服裁决依法起诉的,则仲裁裁决暂未生效。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才生效,当事人需要按裁决书的内...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伤认定也不需要重新来过,只要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变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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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伤认定也不需要重新来过,只要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变更信息就可以了; 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之后,可能会涉及到执行方面的问题,这个执行程序,具体要看法院的执行局怎么执行,建议具体咨询法律执行局;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九条 的规定,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即程序上的权利还是有的,但是实体上的权利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了,劳动者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权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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