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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条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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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是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中,若因卖方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该笔费。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处理居间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 2、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居间人约定自己不负违约金责任的格式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3、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是否构成违约。委托人规避居间人自行与居间人介绍的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造成了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可得报酬的损失,因此,居间人主张委托人赔偿可得报酬损失有法可依。
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已登记为准)。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之教养等。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3、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现在很多人都关注非婚同居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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