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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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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1、符合公租房换租的条件的,提交换租申请。在居住公租房期间,居住人因为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并向公租房所在小区房管提出换租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换租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还有其它一些材料。3、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时间腾退公租房、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的时间腾退原承租的公租房。
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将审核结果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予申请人享受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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