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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
征收人天天上门的,双方可以就征收争议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征收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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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或权属证书不全或者没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并不一定就是可以拆除的违法建筑,对不严重违反城乡尚属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是可以补办手续的,特别是遇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于该尚属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可以要求主张赔偿。如果真的是违法建筑,那地方政府也不是说拆就能直接拆,而是必须依照行政强制法律规定履行严格的特定程序后才可以拆除。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暂停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最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不可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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