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
股权转让不能改变公司名称。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手续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扩展资料 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法院查明相关事实。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 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股权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国有资产适当地、稳健地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 2、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3、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4、坚持“加强领导、大胆实验、稳步推进、严格规范”的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0人已浏览
90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