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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这方面的问题反映,这样劳动部门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给一个具体的答复,这样单位一般也会尽快给大...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包括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就业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协助调解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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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1、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被侵害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其他禁忌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孕期禁忌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享受产假不足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其他禁忌劳动的;(八)未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的。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时,隐瞒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隐瞒工资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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