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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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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是没有权利审理和判决的,因此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会就该事项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因为司法具有被动型、中立性,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当事人自愿将民事纠纷提交给法院解决的,法院才有权审理。 对于审理当事人诉讼请求必需的事实,法院有权查明,比如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履行债务的,法院应当查明原告提交的借条是真实的,即使被告没有提出原告的借条是伪造的,法院也应该予以查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时,有没有分割财产与是否有共同债务没有关系。 2、共同债务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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