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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只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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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是没有权利审理和判决的,因此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会就该事项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因为司法具有被动型、中立性,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当事人自愿将民事纠纷提交给法院解决的,法院才有权审理。 对于审理当事人诉讼请求必需的事实,法院有权查明,比如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履行债务的,法院应当查明原告提交的借条是真实的,即使被告没有提出原告的借条是伪造的,法院也应该予以查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时,有没有分割财产与是否有共同债务没有关系。 2、共同债务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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