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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以下两种途径: 1、注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 注册商标的原始取得可以通过注册或者通过使用取得。一般的方式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
要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以下两种途径: 1、注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 注册商标的原始取得可以通过注册或者通过使用取得。一般的方式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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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以下两种途径: 1、注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 注册商标的原始取得可以通过注册或者通过使用取得。一般的方式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直接向位于北京的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另一种原始取得的方式是通过使用具备显著性而受到保护,这种情况对于商标权人的举证责任要求较高。 2、通过转让取得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转让所有权。 商标专用权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1、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家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标志。2、收益权(许可权)。商标所有人通过使用商标许可他人获得对价或者报酬的权利,即理论上的许可权。3、处置权。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免费的。2)出资。商标所有人可以利用商标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3)质押。商标所有人可以出质商标,设定权利质权,保证自己或者第三方的债务。4)放弃商标权。(1)明示放弃:商标所有人可以明示的方式向商标局表示放弃商标权,商标局应当注销。(2)商标所有人可以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不得注销商标。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对于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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