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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1、约定了服务期;2、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
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前1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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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专项培训的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一般职工技能之外的额外技能)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培训费按照服务期,逐年摊销,余额部分为违约金。 A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法律教育*网整理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B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因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D有劳动者过错情形,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涉及保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A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B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C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D竞业期内可以到非竞业单位就业。 除本法上述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总结」以解决户口,子女入学就业等附加条件,所订立的服务期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劳动者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况下需支付违约金,并且在这两种情况下关于违约金数额的规定有所不同: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此时劳动者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并且如果劳动者已经履行了部分的服务期义务,那么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尚未履行的服务期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约定服务期为五年,单位支付培训费10万元,也即分摊到每年的培训费是2万元,劳动者已在本单位服务了两年,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剩余的服务期三年分摊的培训费6万元。 2、劳动者违反敬业限制条款的; 此时关于劳动者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由劳动者和单位约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造成的损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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