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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建筑工人在城市建筑工地受伤后,既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路径要求有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又可以通...
工地工人受伤,由工人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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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装修工人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装修工人是由木地板经销商雇佣的,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到的人身损害依法应由顾主也就是木地板经销商承担赔偿责任,你与木地板经销商之间是买卖木地板合同关系,而木地板经销商与装修工人是雇佣关系,装修木地板是买卖木地板的合同约定义务,因此,装修工人是在为木地板经销商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受到的人身损害也只能由木地板经销商承担了
第一:工人受伤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1、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建筑领域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比如你本人没有工程施工资质的,而工人是在你的工地工作受伤的,那么你和工程发包方都应当承担责任。 2、如果工人不是由你雇用,而是你下面的分包人雇用的,那么工伤受伤就另当别论了。 第二、关于“工伤免责”条款,法律早有规定,该种约定无效。 第三、因工伤受伤下一步将面临赔偿问题,因此建议你向律师详细咨询,以便维护自身的权益。
建筑工人所在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视为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主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员工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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