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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涂改借条,增加借款金额,是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请问在借款诈骗中,行为人在向被害人借款时出具了借据,是否仅凭借据就可以认定是借贷纠纷而非诈骗呢?借据是区别诈骗与借贷纠纷的唯一标准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依据合同诈骗,实际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可以按照诈骗认定。2.对于那些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诈骗行为,又该如何界定?答:虚构事实,根本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应该按照诈骗罪处分。3.行为人对其借款行为及金额均承认,但无论如何就是不偿还借款,即所谓的“千年不赖,万年不还”,对于这种行为,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答:可以认定依非法占有为目的。4.行为人张某拒不偿还借款,还辱骂殴打被害人,并将被害人母女赶出家门,请问行为人的行为是何性质?(行为人张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被害人之女系行为人亲生女儿)答:可以认定是依婚为手段进行诈骗。5.上述行为人张某的背景、借款手段、情节、还款态度及行为,是否可以推定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呢?答:不仅是非法占有而且是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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