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如果是双方出资的话,是按份共有的。按照出资额来分割。
夫妻买房一方签字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共同买房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形式有关。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需要你先确定一下你家的房子具体的购买时间以及购买形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