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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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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如果是婚后买房,除非是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离婚时,算个人财产。 二、父母出首付,夫妻还贷款,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父母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看证据,夫妻双方出具的欠条效力比单方高。 三、如果登记在夫妻和父母四人名下,算四人共有财产,离婚时,只分夫妻的份额。如果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份额,不需打欠条,保留出资证明即可。 四、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保护出资的父母利益,也是自己一方的利益。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写在自己孩子名下,算是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或者只出一部分房款,当时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借款还是帮助性的,部分出资,属于对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小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老人出的钱,不能往回要了,也和房屋没有任何关系。双方父母分别出了部分房款的,也是这种结果。 3、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4、如果父母出资,如果当时的本意就是借款,那必须双方,尤其是对方写借条,或用其他方式表明认可这是借款,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最常见的在离婚时,只有出资方的子女说是借款,并且拿出没有对方签字的借条,来主张父母的出资是共同债务,这种情况太多了,所以法院通常是不予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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