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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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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为购买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二人,那么房屋只是赠予男方一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如果是婚后买房,除非是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离婚时,算个人财产。 二、父母出首付,夫妻还贷款,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父母的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看证据,夫妻双方出具的欠条效力比单方高。 三、如果登记在夫妻和父母四人名下,算四人共有财产,离婚时,只分夫妻的份额。如果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份额,不需打欠条,保留出资证明即可。 四、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保护出资的父母利益,也是自己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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