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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具备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2、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
1、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2、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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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订合同的主要资格。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司法实践一般不会因为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无效。当然,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第三方可以要求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加盖公司印章,或者在合同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认可。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但总公司的子公司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1、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有的,分公司有合同主体资格,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分公司有总公司授权,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签订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授权,则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此时需要总公司进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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