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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开发商和施工队伍都有一定的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
地基下沉问题开发商不一定要承担责任,负责的主体需要结合下沉的原因分析: 一、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是由施工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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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房子负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 一、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施工单位应建筑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最低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地基下沉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如果责令改正仍然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话,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或者登记,吊销资质证书,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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