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主要包括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三个方面。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债务人的园林,法院判决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执行。
不当得利的返还有以下法律规定: 1、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损失的人不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1)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2)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3、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4、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5、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