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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如下:一、医疗费(一)申报材料1、《职工工伤认定表》;2、《职工因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申报表》;3、医疗费发票原件;4、...
公司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是:1、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2、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或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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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保险是否必须由公司申报?答案不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公司应在成立后30天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或公司印章,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
1、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3、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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