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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享受条件:1、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由各地政府规定,因此,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是根据伤残职工等级发给的,并且距离退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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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还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工厂工作的,暂时不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赔偿。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
工伤赔偿中,除与工资有关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也可以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所有和地域有很大的关系,无法具体计算。(打12333试试)以四川省九级工伤赔偿为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证明受伤前12个月实际收入就按照12个月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就按照受伤前12个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个月,按照统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标准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样。其他费用,自己和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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