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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据目录编写一般要求如下:第一、基本格式1、证据目录的编写以表格形式为主;2、编号要求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证据名称要求写出证据的完整...
证据装订:1、复印出来的证据要求清晰、美观,尽量置于版面中间; 2、证据目录的封面要求置于证据之前; 3、装订时要求不得使证据内容有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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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证据目录内容应当按照所提交的证据内容进行填写。离婚诉讼的证据一般需要有: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出生证明、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截图等)。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或者赌博吸毒等情形的,也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而证据目录就相当于一份证据清单,其作用就在于让法官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一目了然,所以证据目录应当依照证据提交的顺序,简要的概括证据内容,也可以简练地写明证明目的。然后附在证据的首页,与、证据、明等一同提交给。
(1)房屋产权证明;(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分析、赠与等)的证明。);(3)共有房地产形成(共同投资建设、改造、购买、继承、赠与等)的证明。);(4)房地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让等。);(5)房屋使用、管理和收入证明;(6)缴纳房产税人姓名、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
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居间人应尽力促使将来可能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排除双方所持的不同意见,并依照约定准备合同,对于相对人与委托人之间所存障碍,加以说合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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