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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的构成是土地价格加建筑物价格,可以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的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得面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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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四)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 (五)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六)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二、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诱骗他人购买的; (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选行交易的;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六)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商品房的价格构成主要有以下几项: 1.土地费用,包括开发商向国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 2.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勘察、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以及“三通一平”的费用。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直接支付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建筑安装费用和施工管理费等间接费用。 4.商品房的经营费用,包括房屋竣工后未出售之前的修理养护费,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营销等费用。 5.小区内的配套费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费用、利润和税金。 6.代收费用,包括地段差价、附加费(主要是配套即大市政配套)、方向调节税等。以上则是关于商品房价格是怎样构成的
二手房的成交价是指房子在成交时最终的价格,意味着房子在成交时买卖双方商议的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是指,在房子过户时办理贷款与缴纳税费时,房地局和银行将分别对房子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来缴纳税费与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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