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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土地使用权赔偿可以申请赔付。双方订立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经双方...
当事人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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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能仲裁的,因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涉及国家的公权力和基本的土地制度,而不是私权利,法律规定了解决途径,不包括仲裁. 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他要求赔偿的根据是1988年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但我在想,根据198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土地管理局《关于依法开展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意见》通知中的第二条:“土地登记申请,必须经过调查审核,确实达到权属合法,才能造册报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予以登记、发放证书”,以及2002年12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中第十九条:“当事人对经过依法确定权属后登记核发的权属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登记核发权属证书的人民政府提出重新处理申请”,我家是否可以提出重新处理这两间房屋权属的申请?因为我想他在登记之时应该没有合法的权属证明,从而不符合登记发证的条件。
只要能够明确权属,是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获得拆迁补偿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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