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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强制义务,当事人不得约定;而且,抚养权的真正权利人是子女,而不是任一方父母,故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不得通过约定来排除...
只要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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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抚养小孩是法定权利,父母之间的这种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约定虽然是有效的,但是不能侵害小孩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能放弃,而同样子女要求父母对其进行抚养是他的一种法定权利,父母不能在离婚协议中代表子女放弃这种权利,即便放弃也因违法而无效,所以即便父母在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条款只能在父母之间产生效力,子女仍然在任何时候起诉要求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都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只不过原本约定不用承担抚养费的一方被判决支付抚养费后,有权利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有效。此外,我国《婚姻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1、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中就抚养权归属、、探视等都可以做具体约定。比如,约定清楚抚养权归谁,后随同男方或女方共同生活;费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例如每月、每年给付多少钱,也可以约定分几次给付抚养费。的时间、地点、方式都可以进行约定。比如:每月看几次,每周的哪一天或者每天的探视时间、在哪里探视等都可以进行。约定清楚后,在探视遭到对方阻碍时,后续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也有参考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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