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
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建设活动中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江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水源。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备案,审查后续设计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包含水土保持任务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产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设施可以与主体工程同步分期验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5人已浏览
1,342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