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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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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就其依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的受偿标准应当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并不因被征收人只依法享有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而降低,评估机构在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时应当将空地、院落的评估结果依法登记在内。
关于空地庭院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对山东省高级法院的回复可以作为参考:在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使用私有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仍在使用的,未经确认登记,还应当确定现用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庭院和空地面积应当纳入评估范围,并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空地庭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和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上空地庭院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因此,拆迁时,按照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如果空地庭院已经用水泥或石板硬化,应根据地面附着物和建设成本和使用寿命进行评估和补偿。
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空地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空地院落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因此,在拆迁的时候,按照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如果空地院落已经用水泥或者石板硬化,则应当按照地上附着物,结合建造成本与使用年限进行评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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