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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的两大“弱点”,想提高补偿的一定看过来 1.怕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
在棚改的带动下,近几年老城旧改、城中村拆迁的力度非常大,催生了大量的拆二代。在老房换新房或者换货币的过程中,一些人大赚了一笔,但也有一些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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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郑先生遇上了拆迁,要拆的房屋400平,证照齐全,根据周围一万元的房价来说来计算,按照货币补偿怎么着也能补偿400万左右。可谁料郑先生竟然在补偿只有200多万的安置协议上签了字。这是咋回事? 原来郑先生家门口已经停了挖掘机,并告诉他:村里其他户都签字了,你们一家不签是没有用的,不能让大家都因为你一家耽搁项目。同时征收方还表示,补偿都定好了,先拆房子再打款,签不签字就是个形式。郑先生听完征收方的言辞,心中忐忑不安。他家也被断水断电好几天了,生活都成困难,思来想去,他一咬牙只好签字妥协了。 郑先生这样的情况非常可惜,但有这样经历的绝不止他这一家。面对如此不合理的补偿,拆迁户们如何想办法提高补偿呢?拆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说道说道。 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提高补偿谈判筹码 为了尽快完成拆迁项目,很多拆迁方并不会完全按照拆迁流程来进行。走完一个拆迁流程,接收到的拆迁文件有很多,如征地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单、催告书等,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是否给拆迁户们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是我们常见的拆迁方容易触犯的违法点。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规定了,征收决定的公告不得低于30日、房屋评估报告要有两名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等。抓住这些违法点,往往能给征收方一个巨大的打击,为我们提高补偿增加筹码。 在本案中,郑先生的情况也是这样,拆迁方直接拿评估单上的价格来补偿,老百姓不满意,拆迁方便以断水断电、强拆威胁的方式逼着大家签字,郑先生看到村里人都签字了,也就妥协了。 面对极低的补偿,拆迁户们还不知所措之时,拆迁方就强制逼迁明显是违法的。而我们拆迁户还都意识不到这个违法之处,真是让人叹息。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逾期影响个人征信,还会产生逾期费用,建议您积极还款,如利息过高可以要求降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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