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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一)和备案证明;(二)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三)业务流程;(四)收费项目...
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等。房地产价格评估,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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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营业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拟预售的房屋为八层以下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九层以上的,已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五)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工程监理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六)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七)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拟售价格等内容;(八)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取得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九)拟预售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立抵押权的,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书面证明;(十)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申请共同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以任何形式向潜在预购人收取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一)和备案证明;(二)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三)业务流程;(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价格举报电话;(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相关示范合同文本;(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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