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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买方需要支付房款1、5%的契税、0.05%印花税,3元/平均交易费,1、36元/平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
一般的情况购买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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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您解答现在的拍卖房产-法院过户税费是怎么收的这个问题 拍卖的房产一样是按照二手房的税费来交纳的,具体如下: 一、买方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房产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房产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3元/平方米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就在200元内。 二、卖方应缴纳税费:1、交易费:3元/平方米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单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拍卖房产过户存在的问题: 1,拍卖房屋计税价格的确定,容易引起争议。司法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付的成交价款会被用于支付诉讼费用,清偿债务等用途。该笔价款一般不会被用于支付房屋过户税金,因此拍卖的成交价应当视作房屋过户的不含税价格。理论上房屋的计税价格,应根据拍卖成交价结合房屋销售方承担的税种和税率换算得到。如果将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都计税在内,计税价格多则会比拍卖成交价高约14%。建筑面积、土地性质等因素都会影响换算后的计税价格。相比普通二手房以评估价、合同价、核定价为计税价格,相关换算过于复杂。除非具备财税专业知识,普通纳税人很难理解,容易引发征纳矛盾。 2,与产权登记部门的衔接,容易出现脱节。首先,竞买人拍得房产后,由于法院和房管部门尚未做解封等后续工作,可能出现纳税人缴纳了税费后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其次,经济纠纷按照司法管辖原则归属于对应的法院受理。有的地方法院习惯于在拍卖前,将拍卖房产土地证、房产证予以注销。这就使得计税所依据的房产信息,只能依靠国土局、房管局出具的证明。目前,本地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并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存在遗漏关键信息,造成税款流失的风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1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2、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3、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60日内进行第3次拍卖。3、第3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3次拍卖终结之日起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3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如果是拍卖佣金,一般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是评估费等前期费用,一般由申请执行人先垫付,拍卖成交后在成交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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