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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即使对方反悔不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再法院诉讼离婚时,离婚协议依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作为证据使用...
答:通常是不能。一旦网签,就很难解除,直到办理产权证。但是有两个地方可以有漏洞:1,如果能征得开发商同意,并按照要求撤销网签和合同,按退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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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在北京房地产界引起不小的震动。这起房屋买卖纠纷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焦点就在于实行强制性网上签约后,单方提出注销签约。2009年2月,此案中的原告(卖方)准备向被告(买方)出售一套房屋。按照北京市建委《关于奎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存量房即二手房)。双方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产权权属登记中心进行了网上签约。同年4月。双方因为价格问题产生了分歧,卖方提出双方一起到登记中心注销网上签约,遭到买方的拒绝。于是,卖方向登记中心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注销网签。同样遭到登记中心的拒绝。卖方随即将买方告到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卖方认为,网上签约仅仅是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准备环节,并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填写信息进行网上签约,仅仅是达成了房屋买卖意向,属于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准备环节,网签本身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而买方则认为,合同可以有多种形式,不特指正式的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应当受合同约束。网上签约的信息表就是合同,应当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买方同时表示,买房时正是房价最低迷的时候,后来由于房价开始回升,卖方便要求涨价。在双方当初协议买房时,买房人可以有很多选择,不需要必须选择卖房人的房屋。现在房价涨了,卖房人却反悔了,买房人的损失巨大,有权提出反诉。律师评析网上签约是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履行的一道程序。申请网签时买卖双方必须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而这张表格中明确标注出卖人信息、买受人信息、房屋及交易信息、买卖双方签字以及注销约定等。因此如果买卖双方在表格中约定了网签合同注销的条件,并且双方均签字认可,那么双方均应受此条件的约束。
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需要屡行的义务,一般都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签订。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是不能随便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存在以下情形是可以反悔的: 1、遇到不可抗力力; 2、合同约定的解除(反悔)条件出现;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反悔); 4、合同内容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可以反悔。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一律是不能随便单方面反悔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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