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证明材料出具的说明: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门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再婚登记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再婚登记程序与结婚登记相同。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婚姻状况公证指的是公证机关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申办公证时的客观婚姻状况进行证明的活动。 2、在我国,婚姻状况公证一般会用于出国留学、定居、结婚、涉外继承、收养等事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4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