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 房屋买卖不采用书面形式。(二) 卖方转让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三) 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发一方反悔的。(四) 房屋共有人擅自...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性质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
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 1、一次性付款。该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受外力影响因素少,手续比较单一。 也就是说,购买者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履行支付义务,开发者将住宅交给购买者,合同即履行。该方式适用于具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者,也希望开发企业使用。 2、分期付款。这种支付方式约定购买者与房地产经纪人协商,分几次支付购买费用。 3、其他方法。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购房者为了支付购房费向银行申请贷款,在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款,向银行分期付款,开发人员提供担保的支付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者为支付购房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在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偿还贷款利息,开发人员不提供担保的支付方式。 4、特殊支付方式主要包括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