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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到位按照未到位资金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抽逃出资的,按照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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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出资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是注册资金已到位,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合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设立公司才能开展营业活动,不存在资金未到位就开展业务的问题。
出资不到位按照未到位资金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抽逃出资的,按照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律师解答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处理是: 1、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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