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出资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外商投资未依照本规定办理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协议修改、分支机构及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处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备案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外商投资类型包括外商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9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