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更正。如果仲裁裁决出现了错误是可以用复议监督或者是重新仲裁的方法对原来的错误进行更正的。不过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时发现了裁决存在错误,...
【正文】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法规名称】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颁布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仲裁员出现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明显错误的将被追究责任。列入到追究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包括: 1、违反规定,故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2、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或因过失使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 3、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5、涂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材料或者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的,或者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丢失或者因过失损毁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6、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仲裁委员会讨论记录的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等10项行为。
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事人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劳仲委有权对原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事项进行补正,也可以重新作出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53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予以补正并送达当事人。”根据补正内容的不同,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具体裁决意见等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新的裁决的,当事人对新裁决书不服的,可在收到新裁决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仲裁裁决书中的笔误,在制作该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后,若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视为新的裁决,其起诉权限定在收到原裁决之日15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该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由于你所新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养老保险争议,与以前的加班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不可分性,因此,对于该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处理,而会告知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新的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案中,对遗漏仲裁请求事项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第41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目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据此,仲裁庭对仲裁裁决书的补正,限于三项:一是仲裁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二是仲裁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三是它经裁决但在仲裁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补正可以由仲裁庭自行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予以补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人已浏览
560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