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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
1、如果员工在下班后出交通意外,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或者具有在单位下班时从事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情形的,算工伤。2、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或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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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并且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但是,因为员工早退,所以要确认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2、其次,当前法律并未明确“上下班途中”为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所以实践中会认为早退属于“上下班途中”。因此,员工早退,并且时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积极去申请工伤认定。 3、最后,受伤员工早退,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否认是工伤事故。对于员工早退,公司可以予以纪律处分,不能影响员工的工伤认定。
下班意外摔伤不属于工作认定范畴。根据我国《工作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首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并且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但是,因为员工早退,所以要确认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2、其次,当前法律并未明确“上下班途中”为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所以实践中会认为早退属于“上下班途中”。因此,员工早退,并且时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积极去申请工伤认定。 3、最后,受伤员工早退,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否认是工伤事故。对于员工早退,公司可以予以纪律处分,不能影响员工的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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