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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村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女儿能继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如...
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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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女儿是能继承宅基地上面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是不得作为继承的遗产继承的,一般继承的发生是继承个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口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政策要看当地文件。 因此,如果主张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前提是政府已经分配给你宅基地了。有的分配是明确的,即土地档案已经有你的名字份额,但也有一户人家人口变动的情况,比如没了一个人,那么本来多余的宅基地是要交还给村集体的(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的则暂不返还,只有空宅基地才能返还),但后来又因为添了一个人,那么宅基地就自动调剂给这个人了。 但也存在虽然部分家人没有宅基地,但是整个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建造房屋可以通过分家析产确定。 我不知道你那个老三户口的情况以及你们是否存在家庭财产共有的情况,这都会影响法律判断的。分析起来,比较复杂。顺便说一句,老三在外购买房屋,并不影响自己对原先家庭共同财产的权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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