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算。离婚协议公证不能代替离婚登记。公证并不能给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赋予法律效力。 签订离婚协议并不是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只有办理离婚登记并...
可以作为证据,但无法确认效力。 您母亲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2)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可以做离婚证据。手机短信本身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关键是是该证据是否能证明所要证明的问题以及是否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或者是否要结合其他证据相互映证。 在举证时,往往应考虑证据的取得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项之间是否相关联等等。
录音可以是离婚证据。录音能否成为证据,关键要要看录音的内容、证明目的、证明力。如果决定要离婚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2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