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延长至30日提请批捕的案件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可以延长至30日提请批捕的案件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些案件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否则的话,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在处理肇事逃逸案件过程中可以提请批捕的法定情形是,交通事故本身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且肇事逃逸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居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会提请检察院批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