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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
依据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依据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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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依据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提前解除的属于非法解除,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发放。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请求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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