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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作为一种补救性程序,不是原审程序的继续,而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所以不能套用原审程序,再审的实质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判,更重要的在于对已经具有既判力的原审判决进行评判,因此在案件的原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又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原审范围进行,除非是当事人在原审时就一直主张的事项,原审法院未予以审理,否则原审被告在再审期间不能提出反诉请求。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根据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者自行再审的裁定,也应当包括暂停原裁判执行的内容。决定再审后,是暂停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2、另行组成合议庭的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即必须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作出,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二审法院作出,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提交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判决、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因为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以,审理、裁判、宣判和审理期限等都是按原审程序进行的。4、当再审案件仍可按再审程序进行调解时,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仍可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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