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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如果劳动者主动从单位离职的,一般没有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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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离职原则上没有补偿,被迫离职才有补偿。2、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从2008年1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3、周六加班要给加班费。 4、单位没有给你买社保你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给你交。补交社保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5、你可因加班费没有给,向单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无经济补偿,但符合劳动合同第38条规定的除外。 2、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劳动者主动辞职,如果未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不需要赔偿; 2.如果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要赔偿。 3.单位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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