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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卫生行政机构跟医疗机构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把卫生行政机构的作用定位于居中的调解和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
一、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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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医疗纠纷出现后该调解的方式:首先,由受理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无法达成协议的,调解终止。起诉的方式:首先,起草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决。最后,双方执行生效裁判。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进行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第一,是对患方申请人的认定,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处理申请人资格;第二,对医疗机构申请人的认定,如果申请人是医疗机构应当出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签发的申请书和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确认其是否为合法医疗机构; (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伤害1年内提出,没有正当理由在1年后提出的处理申请不予受理; (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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